索 引 号:0000001240100201909004 | 内容分类:建议提案办理公开 |
文 号: 呼教建提字〔2019〕10号 | 主题分类:重点领域 |
名 称:关于对呼伦贝尔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43024号建议的答复 | 生成日期:2019-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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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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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教建提字〔2019〕10号
关于对呼伦贝尔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43024号建议的答复
扎亚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处理学校过期危险化学品的建议》 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年自治区教育厅选定通辽蒙东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作为全区学校废弃危化品处置点,全市各学校按照要求分类统计、包装、登记造册,并与通辽蒙东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沟通,最终答复无法对我市学校废弃危化品进行处置。近几年各盟市也积极向教育厅反应,加快处置学校废弃危化品,确保学校安全。
同时为了加强我市学校实验室化学品管理,杜绝实验室火灾、化学品泄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校实验室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校化学品储存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要求凡是保存化学品的学校经常性对实验室化学药品保管情况开展排查,对易燃易爆类化学药品要按照相关要求妥善保管,配齐配足灭火器材,严防火灾发生。学校实验室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等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化学品领用、处置保证起码有两名学校专业人员在场,并履行相关手续。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
2019年5月30日
签发人:印文忠
承办人:张义
联系电话:8217654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